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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江西网讯昨日,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,本月起,江西省全面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,明确今后全省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,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。重点监控药品须一次性退出目录,对于原我省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,在三年过渡期内逐步消化。
首席记者方维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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